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2893

(1)承担国家和地方对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法定传染病防控,及其传播、致病因素的监测干预,相关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对急性传染病爆发等重大疫情、重大灾害进行紧急处置和控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3)控制疫情的蔓延,开展传染病应急演练、散发疫情,进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报和人群健康水平统计分析,并进行效果评价。

(4)负责全市疫情统计、分析、预警等工作。

(5)协调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