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告知书及相关公告
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告知书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的关怀,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积极救助治疗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的指示精神,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告知。
一、救助对象
治疗救助对象应为晚期血吸虫病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晚期血吸虫病人诊断标准”;2、因晚期血吸虫病而需要住院进行治疗;3、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农民;4、生活贫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乡(镇)平均收入水平。
二、救助程序
患者需提交:①身份证及复印件;②近期照片;③新农合参保证;④《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表中的职业特征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审核盖章,诊断治疗证明由定点医院审核盖章,治疗救助证明由高邮(市、区)血地防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救助金额
按现行政策规定每位病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治疗救助,每年不超过5000元。救助款的支付采取经上级审批后,由受治病人至市血地办领取定额补助;也可根据《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扬州市农村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由定点医院先行按标准垫付。
四、审批程序
申报材料首先经定点医院整理,上报高邮(市、区)血地防办公室初审后,经扬州市血地防办公室复核,最终由江苏省晚血救助技术指导组审批。
五、定点医院
全市共有高邮市人民医院、城南经济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4562547)、送桥中心卫生院(84212195)、周山镇卫生院(84302022)等4个单位被省卫生厅确定为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定点医院,其中城南经济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桥中心卫生院、周山镇卫生院为内科治疗救助定点医院。
高邮(市、区)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80953716
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政策流程
高邮市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指导组工作职责
一、制订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方案实施细则
二、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与考核
三、对救助对象的审核
四、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
五、培训业务技术骨干
六、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处理
七、对定点医院确诊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进行核实诊断
八、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医疗质量的监督与疗效评估
九、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政策。
十、定期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专题报告。
高邮市晚血病人治疗救助住院管理制度
(一)患者应持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县(市、区)血地防办公室的治疗救助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入院手续。
(二)定点医院应在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前,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有关政策和事项,病人及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三)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参照江苏省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原则上应用常规检查和使用甲类药),实行“住院一日清单”制,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
(四)不属于晚期血吸虫治疗救助范围的疾病、超范围的检查和用药,经治医生应事先告知患者,征得其同意并签字,其费用全部由患者自行负担。
(五)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意外情况或严重并发症的,定点医院要及时请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指导小组进行会诊。
(六)患者出院时,经治医生应认真书写出院小结,并交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
(七)高邮(市、区)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指导小组应按照“晚期血吸虫病临床治愈标准”,对住院治疗后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做出转归评定,并逐级上报至省市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专家指导组审核备案。
晚期血吸虫病人住院检查项目
晚期血吸虫病人收治入院后,视病情和诊疗需要可选作下列检查项目:
1、血吸虫病病原学及血清免疫学检查;
2、血、尿、粪三大常规(含血小板、血型);
3、肝炎标志物检查(乙肝检测s、e、c抗原及抗体,丙肝);
4、电解质;
5、肝功能;
6、肾功能;
7、肝、胆、脾B超或彩超(主要用于心功能的判断);
8、心电图;
9、胸部X线检查(含吞钡透视);
10、钡灌肠或结肠纤维镜检查(结肠增厚型手术前后);
11、胃镜检查治疗(上消化道大出血时)。
超出上述范围的检查项目,需向高邮县(市、区)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技术指导小组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高邮市晚血病人治疗救助资料管理制度
(一)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保存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的相关证明,包括血吸虫病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患病史、治疗史等,并建立电子档案,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查验便捷。
(二)承担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的医院必须妥善保存每一例接受治疗救助患者的病案资料,包括病历、医嘱、各项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费用清单等。
(三)高邮市血地防办公室要及时完成病人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并及时将总结材料逐级上报扬州市血地防办公室。
(四)资料管理员:
高邮市血地防办公室: 万 众
高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朱玉芳
高邮市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员:郭瑞华
城南经济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延俊
送桥中心卫生院:李翔
周山镇卫生院:薛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