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疾控中心2020年11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3580

高邮市疾控中心2020年11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序号

科室

重点工作事项

1

传防科

1、开展禽流感外环境监测采样和猪暴露人群血清及猪标本监测采样;2、继续关注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入境人员管控和核酸检测,做好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管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抗体和核酸检测报告的收集和反馈,对需流调对象及时开展流调。3、及时做好缺课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工作;及时处置学校等集体人群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4、接受扬州市卫健委组织的下半年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5、做好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协查信息推送工作。6、做好新建、改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指导工作。7、准备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考核。

2

慢病科

1、汇总处理相关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及后续工作;2、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国卫慢病管理平台等项目总结评估工作;3、中心统一安排下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4、继续开展肺结核病患者耐药筛查及纳入治疗等相关工作;5、羁押场所等相关人群的HIV咨询及抗体检测;6、艾滋病病人及HIV感染者CD4检测、随访管理等工作;7、组织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健康日宣传活动。

3

血地寄防科

1、收集、整理、汇总、血地寄防工作资料,及时上报各类报表;2、将查螺、查病数据按要求录入《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3、继续开展全市秋季查、灭螺工作;4、继续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随访、体检工作;5、江苏省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查病数据整理上报;6、全面完成江苏省新发展晚血成因队列调查第1次随访调查工作;7、血吸虫病血清学筛查阳性人员粪检查病;8、完成上级下达指令性工作。

4

综合卫生监测科

1、督促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报告;2、第四季度饮用水采样;3、医疗机构消毒、放射防护监测;4、做好学校缺课监测预警处置、网报通报、技术指导及督导工作,开展学校环境检测工作;5、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6、做好食品、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采样,做好报告编制、数据网报;8、开展重点场所卫生状况与消毒质量监测;9、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风险评估;10、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指导工作。

5

检验科

1、正常开展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责任性事故;4、继续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科研项目:如监管人员HIV检测、禽流感监测;5、做好水质检测、医院(托幼机构)公共场所(双随机)消毒效果监测工作;6、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收样、分样、信息报告;7、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PCR检测;8、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核酸检测工作、血清双抗检测工作(医护重点人群、1类样品、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综合呼吸道疾病监测等),扩大核酸检测能力(增加第二检测设备);9、完成第四季度HIV检测点阴性抽检工作;10、完成中心及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

6

门诊部

1、开展科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2、做好门诊部各办公室安全工作。3、服从中心安排,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各项工作;4、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文明出行和网格服务。

7

办公室

1、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及上级布置工作任务;2、组织志愿者参加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劝导和网格化管理工作;3、配合各科室做好上级督导检查和对基层指导工作;4、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工作;5、做好2021年财务预算工作;6、三季度人员调资预算追加,相关财务归档;9、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备注:各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填写好,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   2020     1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