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疾控中心2021年7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2077
高邮市疾控中心2021年7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序号科室重点工作事项
1传防科1、继续对大数据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回邮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集、密集的密接开展追踪排查,及时向高邮市卫健委报告,落实管理措施,一旦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及时组织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2、继续开展禽流感外环境和发热呼吸道疾病监测采样,做好禽流感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应急监测采样;3、继续做好新冠疫苗群体性接种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和副反应监测工作;4、参加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检查;5、及时反馈并上传新冠核酸检测结果。
2慢病科1、开展科室各项业务工作年中小结。2、继续做好省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复评审申报准备工作;3、收尾总结肿瘤筛查项目工作,继续推进慢阻肺及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等项目工作,做好质控、技术指导等有关工作;4、中心统一安排下常态化新冠肺炎防控及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5、开展肺结核病患者耐药筛查及治疗关怀等相关工作;6、布置开展全人群检测工作任务及羁押场所等相关人群的HIV咨询及抗体检测;7、艾滋病病人及HIV感染者CD4检测、随访管理等工作;8、按照新规范、新指南要求主动监测学校结核病疫情并及时进行处理。
3血地寄防科1、收集、整理、汇总、血地寄防工作资料,及时上报各类报表;2、督促各乡镇将每月查病数据及时录入《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3、举办一期疟原虫镜检技能项目培训班;4、继续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及三阳河螺情监测;5、继续开展血吸虫病流行季节“急感”防治工作;6、开展居民及外来流动人口血吸虫病血清学查病工作;7、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询检筛查;8、完成上半年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省平台申报工作;9、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1级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实习带教;9、完成上级下达指令性工作。
4综合卫生监测科1、督促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报告;2、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3、做好学校缺课监测预警处置、网报通报、技术指导;4、开展医院消毒、放射监测工作;5、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6、做好食品、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指导及常态化采样监测工作。
5检验科1、正常开展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责任性事故;4、继续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科研项目:如监管人员HIV检测、禽流感监测;5、完成中心及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6、6、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收样、分样、信息报告,保质保量完成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PCR、RID监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核酸(重点人群、1类样品、食品、环境、从业人员、冷链环节等)检测工作;7、7、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核酸检测实验室比对工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核酸检测规范化建设工作,接受上级现场督查;8、8、 完成首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检测工作。
6门诊部1、参加中心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监测采样;2、开展科室业务学习;3、做好门诊部各办公室安全工作;4、服从中心安排,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各项工作。
7办公室1、依照委党委要求,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工作;2、配合各科室做好监测检查和对基层指导工作;3、做好新招录人员相关工作;4、做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工作,做好“五个一”工作;5、组织志愿者参加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劝导、网格工作;6、做好质量信息的仪器校准、信息上报、平台维护;7、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备注:各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填写好,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 2021 年  6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