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疾控中心2023年9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594
高邮市疾控中心2023年9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序号科室重点工作事项
1急性传染病防制科1、继续开展新冠再感染病例前瞻性调查工作;2、继续开展禽流感及沙门氏菌外环境监测采样工作;3、继续开展呼吸道疾病及新冠感染监测采样工作;4、继续开展肠道传染病外环境监测采样工作;5、做好9月份和学校开学防病提示;6、及时做好缺课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工作;及时处置学校等集体人群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2慢性传染病防制科1、学校新生结核筛查工作准备及落实;2、做好重点人群猴痘防控监测工作,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慢性传染病有关项目工作培训;3、推动丙肝防治定点医院对接等防治工作;4、按照要求继续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筛查工作,持续关注并按上级要求进行数据统计上报;5、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结核病人治疗随访、药品保障等相关工作;6、继续做好羁押人员、暗娼等高危人群HIV干预工作。7、中心统一布置下持续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网格工作。
3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1、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积极做好迎审工作;2、开展心理健康评估、肿瘤、慢阻肺、高胆固醇血症等重大慢性病筛查及其他项目工作;
4血寄地病 防制科1、收集、上报血寄地防工作资料及报表;2、开展重点乡镇秋季钉螺复查复灭工作;3、开展全市居民血清学查病,并将查病数据及时录入《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4、继续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三阳河螺情监测;5、继续开展血吸虫病流行季节防“急感”工作;6、继续开展全国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工作;7、开展江苏省新发展晚血成因队列调查(第3次随访)工作;8、继续开展移动式哨鼠预警监测工作;9、继续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询检筛查工作;10、开展土源性线虫监测调查工作;11、接受扬州市卫健委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能力评估;12、完成上级下达指令性工作。
5免疫规划科1、跟进人群水痘免疫水平监测工作;2、开展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督导;3、跟进九价HPV接种,按照及时反馈接种情况,并做好疫苗采购配送工作;4、月度疫苗采购及疫苗配送工作;5、做好免疫规划日常管理工作;6、进一步推动水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按时反馈查漏补种完成情况;7、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工作;
6综合卫生 监测科1、开展病媒生物监测;2、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3、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采样;4、开展营养创建工作;5、开展学校因病缺课及伤害监测;6、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8、组织科室业务学习。
7职业病  防治科1、开展尘肺病随访调查;2、配合高邮市卫健委开展重点企业走访,做好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工作;3、配合高邮市卫健委做好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4、做好常规职业健康体检数据审核工作;5、开展铅项目职业病主动监测工作;6、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7、开展江苏省苯暴露个体监测工作;8、做好饮用水监测数据网报及公示;9、做好公共场所监测项目数据录入上报工作;10、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学习。
8检验科1.正常开展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责任性事故4.继续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科研项目5.完成中心及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6、完成水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检测工作7.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工作8.配合开展卫生检测工作9.及时完成各类检测报告编制、上传工作。
9办公室1、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2、工会组织开展疾控大讲堂活动;3、完成财务管理、数据上报工作;4、做好人事职称晋升等工作;5、配合各科室做好督导、会议培训和卫生宣传日宣传工作;6、做好志愿者网格服务工作;7、做好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10应急办1、协调相关科室开展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参加调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做出响应,做好人员调配、物资和后勤保障。2、参加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路面网格。3、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落实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接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11质量信息科1.正常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参加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社区网格工作;3.保质保量完成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样品每日检测结果上传;4.整理疾控中心所有实验仪器,做好本年度仪器检定工作以及配合相关科室完成仪器设备确认表;5.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各项科研项目、中心网站维护;6.完成中心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12综治办1、持续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推动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对巡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从发现隐患到隐患整改进行详细记录,实现隐患的“闭环管理”;3、加大中心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4、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提醒;5、做好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事项;
备注:各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填写好,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