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疾控中心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313
高邮市疾控中心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事项安排
序号科室重点工作事项
1急性传染病防制科1、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完善2023年传染病防制工作总结。 2、继续开展禽流感外环境和发热呼吸道疾病、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新冠病例监测采样;3、开展禽流感外环境监测采样;4、加强对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处置新冠、流感、肺支、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和手足口病等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5、迎接高邮市卫健委全年工作考核,做好相关准备工作。6、迎接扬州市疾控中心疾控工作调研准备工作;7、做好元旦期间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慢性传染病防制科1、做好科室年终总结工作;2、开展无结核社区基线调查、感染检测等工作;3、完成结核病、艾滋病及丙肝年报工作。4、做好丙肝等慢性传染病疫情监测,继续开展消除丙肝等各项防治工作;5、按照要求继续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筛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数据统计上报;6、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结核病人治疗随访、药品保障等相关工作;7、继续做好羁押人员、暗娼等高危人群HIV干预工作。
3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1、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积极做好迎审工作;2、继续推进高胆固醇血症等重大慢性病筛查项目工作
4血寄地病 防制科1、汇总、上报血寄地防工作资料及报表;2、制定全市2024年度血寄地防工作计划、方案;3、完成2023年度血寄地防工作总结及各项专题小结; 4、整理、归档2023年度血寄地防工作资料;5、开展新民滩野鼠血吸虫感染监测;6、做好迎接省、市对卸甲镇金沟村重点灭螺工程验收准备工作;7、继续开展江苏省新发展晚血成因队列调查(第3次随访)工作;8、做好全市两节期间出国回归务工人员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9、迎接上级血寄地防年终工作督导;10、完成上级下达指令性工作。
5免疫规划科1、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轮脊灰查漏补种宣传、督导工作;2、做好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验收、接种工作指导;3、月度疫苗采购及疫苗配送工作;4、做好免疫规划日常管理工作;5、扫尾民生项目水痘疫苗和二价HPV疫苗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6、完成其他临时性指令工作;
6综合卫生 监测科1、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2、开展学校因病缺课监测;3、总结2023年工作,撰写总结和档案装订;4、开展病媒生物监测;5、组织业务学习;6、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物资储备;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职业病防治科1、做好年终各项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查准备工作;2、收集整理职业、放射、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资料,并归档成册;3、做好常规职业健康体检数据审核工作;4、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申报准备工作;5、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杯”征文绘画比赛作品与健康宣教材料征集;6、做好职业、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排工作;7、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学习。
8检验科1.正常开展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4.继续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科研项目5.完成中心及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5、完成水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检测工作6.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工作7.重点开展职业卫生评审实验室工作。8.及时完成各类检测报告编制、上传工作与科室资料整理工作。
9办公室1、根据委党委要求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2、工会组织开展疾控大讲堂活动;3、各科室宣传材料收集;4、行政财务人事等相关资料整理成册,迎接上级调研检查;5、配合各科室做好督导、会议培训和卫生宣传日宣传工作;6、做好志愿者网格服务工作;7、做好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的事项。
10应急办1、协调相关科室开展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参加调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做出响应,做好人员调配、物资和后勤保障。2、落实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接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3、制定2024年卫生应急工作计划。4、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质量管理信息科1.正常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业务学习和科务会;2.参加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社区网格工作;3.正常管理中心公众号,协助各科室完成公众号文章推送;4.继续整理职业卫生评审相关材料,为后续的资质续展工作做准备;5.完成2023年度管理评审相关工作,整理科室2023年工作档案,编写2024年各种工作计划;6.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各项科研项目、中心网站维护;7.完成中心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12综治办1、持续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巡查,对巡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从发现隐患到隐患整改进行详细记录,实现隐患的“闭环管理”;3、加大中心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4、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提醒;5、做好上级及中心领导交办事项;
备注:各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填写好,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办公室汇总。
填报日期:2023年 12 月 25 日